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办字[2006]5号),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已开始受理申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选题范围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类别。申请人既可围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或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特色确定选题。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重点课题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一般课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
2、每个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已承担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申请办法及要求
1、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和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活页》
。
2、各学院应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报《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类别、申请人姓名、成果形式、预计完成时间)。
3、各申报单位应报送的材料为:《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所有材料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一览表》电子文档(通过学校办公网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邮箱)。
4、根据规定,每项课题须交纳评审费100元。
5、申请人所在院(系)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所在学院在申请书第六栏“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中签署明确意见。
6、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
关于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社科处
200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