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第八届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有关事项的函
各有关高校科研(社科)处: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第八届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03]37号),我会将负责受理课题申报中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便于与成果材料一起装订,《申报评审书》及复印材料一律用B5纸打印,每项申报材料一式5份,每份须单独用燕尾夹装订(内含成果、《申报评审书》及相关反响材料各一份)。
二、每项申报须交评审费,论文、研究报告每项80元,著作每项120元。请送交评奖材料的同时一并缴纳评审费,评审费从银行电汇或交现金,请不要从邮局汇款。评审费汇至:江西师范大学社科处,户名:江西师范大学,帐号:36061640850402269008419,开户行:建行南昌市洪都支行。请在转帐时注明“评奖评审费”。
联系人:江西师范大学社科处 李剑萱
电 话:0791-8507416
邮 编:330027
E-mail:lantinxu@sina.com.cn。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研究会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