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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关单位

经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受理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和旅游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另行发布招标公告,一般项目面向全省申报,共设立200项,每项经费资助额500元。

三、申报者应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请用A3纸打印),项目申报统计表1份(由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2、电子版文档:项目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申报统计表(EXCEL电子格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

联系人:彭洁  83969115

相关附件材料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