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5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1、一般项目类:2003年立项的年度项目;以及此前立项、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5年内不能结项的项目。
2、基地重大项目类:2003年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及此前立项、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5年内不能结项的项目。
3、跨世纪人才基金项目类:四批“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未参加中检或中检未通过、2005年内不能结项的。
上述几类项目的中检情况,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查阅《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项目立项及2003年项目中期检查、结项有关情况的通知》、《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4年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及拨款有关情况的通知》所附的中期检查一览表。
二、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至5月31日止,上述各类项目承担者,至少应有1篇以第一署名人发表的相关论文或被采纳的相关研究咨询报告,并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全称)字样。否则该项目将被视为中检不合格,后续拨款停止。
三、填报中期检查材料的程序
1.5月10日起,学校社科(科研)处协助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网《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按填表要求在线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在线提交中期成果电子版。
2.5月25日为学校科研处在线报送《中检报告书》的截止日期,此后社科网将关闭在线报送窗口。学校社科(科研)处应在此之前对中检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中检条件,填写审核意见后在线报送。
3.5月31日为最后截止日期。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省属高校和其他部委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社科网在线确认后提交;同时从网上核对、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加盖公章,连同《中检报告书》、中期成果2套,挂号寄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钱选 同志收,邮编100875。如派专人报送,请在6月10日前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A区202室。联系电话:010-58809876,58803011(传真)。
在项目中检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与社科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510667,62514340;Email:service@sinoss.net。联系人:郑哲文,陈健。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