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肖群忠教授来我校讲学
南昌大学科技处、人文学院哲学系、江右哲学研究中心和校团委于2004年4月23日晚7点在邵逸夫馆二楼多媒体报告厅联合主办了一期面向全校师生的学术讲座,邀请了著名伦理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肖群忠先生主讲,题目是"论自爱"。
肖群忠教授认为,伦理学有两个中心问题即应该如何行动和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分别是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的主题。前者研究社会秩序如何整合、集体行动的逻辑及其伦理制度安排;后者研究人们如何培养优美的心灵、陶冶情操形成高尚美德。美德伦理学长期过分重视对德目表的制定,很少从德性培养的基础、规律来思考,并诉诸实践。他回顾了中西方古代的自爱观念,如中国杨朱倡"贵生"、庄子倡逍遥和精神自由、儒家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在精神上,则强调对自己的完善,儒家特别重视"为己之学"等。但中国古代个人意识不发达,未把自爱看作一根本问题,中心价值仍是仁爱、兼爱等。西方在古希腊时期就有对个人重要性的强调,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论述,都对自爱作了伦理分析;晚期希腊哲学从自爱出发构筑伦理学体系;近代个人主义思潮更重视以自爱为基础。肖教授阐述了自爱作为伦理学范畴的含义及理论解释的结构。自爱可用:"自知自主,自为自尊,自立自强,自超自善,自控自由" 二十个字来概括。自知自主是自爱的基础,自为自尊是自爱之德的情感特征,自立自强是自爱的行动特征,自超自善是自爱的不断提升,自控自由是自爱之德的证成或自如的境界。他论述了自爱在美德伦理学上的地位。美德伦理学应具体研究人如何涵养、塑造自己的情感、欲望、气质,使它们变得更加深厚、普遍、灵敏,以什么为基础等。自爱正是德性的原发性基础,是对自我身心的认肯、存在价值的感知。自爱的人通常很自尊,能够充分享受自己的成就,及达到更高成就而不懈努力。自爱作为初始性的、原发性的美德,在美德伦理学中有着基础性的地位。节制、正义、勇敢、智慧和仁爱等美德的达成,须始自自爱。不自爱的人,怎会去爱别人、及爱国家、社会、生命和自然环境。自爱要爱自己的身体并获得健康的体魄,从而成为意识去锻炼并养护身体;还要热爱自己的精神人格,它是一个人的内在尊严、自爱的核心和本质,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自己也决不会做出辱没自己精神人格的事情;自爱是"做人",是通过思想、情感、品质的培养磨练、不断地完善而形成的,人要不断地完善人格,提升精神境界。
主持人哲学系詹世友教授概括地补充说,人之所以要自爱:一是人是有限的、终有一死,如生命。人的精神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全知、全善、全能;二是人是以个体性的存在为生存的基础。前者决定了我们要赋予生命以意义,后者要求我们从自己做起。听众们以完全平等的交流方式畅所欲言地提出了各种问题,表达自己的思想,肖教授一一作了商讨式的解答。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