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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推进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全力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早动员、早准备、早论证,做到精准组织、精准论证和精准跟踪。各申报单位要瞄准重点人、瞄准重点项目、瞄准重大选题,要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筛查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教师情况,确定好重点跟踪的目标人群,并要精心组织开展申报前的经验交流活动,以及初稿形成后的论证指导工作。每位申报者应提前谋划、提早准备、精准选题、认真论证。社科处将继续发挥好组织协调功能,尽全力为各申报单位和老师提供优质服务。

二、时间节点和相应要求

参照往年项目申报时间,我校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时间节点和相应工作重点,安排如下:

1、广泛动员,启动申报(2021年10-11月)

各学院要对本单位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开展2022年的项目申报动员工作。

1)宣传相关科研制度和学校人事政策等,引导广大教师知晓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于己、于校的重要意义;

2)对本学院的申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安排部署;

3)对已参加10月份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培训的老师,要做好进一步动员和选题指导;

4)全面掌握本学院成果书稿完成度高且准备出版的老师,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组织其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2、定好选题,完成初步论证(2021年11月)

1)申报者要根据个人的学术积累和研究方向确定一个好的选题,按照2021年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完成项目论证和申报书的初稿撰写;

2)各学院应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本学院申请人的选题和论证进行指导,并参照申请者个人研究基础、条件保障等因素,选择需重点指导对象。

3、学院重点指导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

各学院应采取相对集中和个别分散的形式,由本单位的学术和科研团队、校内外专家等对申请人进行指导。

1)各种论证活动要务求实效,提高论申报论证的针对性,注意邀请专家的学科背景和研究方向的匹配度,邀请各学科权威评审专家、主持2项以上国家社科基金的教授,从不同角度,给申请者提出专家建议;

2)申报者按照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各方意见,修订和完善申请书,尽量避免技术性错误和学术性硬伤,狠抓质量;

3)对于申请2021年项目未立项者,要详细查看去年提交的申请书,帮助找出未立项的主要原因;

4)对于准备申请重大项目者,申报人要认真准备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学院要了解申请者研究基础和目前主持项目情况,据此提出专家意见;

5)对申请人进行督促和提醒,定期检查其申报进度

4、集中论证,个别辅导(2022年1月-2022年2月)

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学校层面的论证,各学院应尽可能多的邀请校外相关学科的权威专家开展线上或线下讲座,同时进行申请书辅导。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申请书的质量为唯一标准;

2)申报人应依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书进行完善。

5、审核上报(2022年3月)

根据省规划办的时间要求,由社科处完成申报材料的统一报送工作,各学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审核每份拟上报申请书;

2)安排专业教师对申请书进行两次校对,协助申报人进行排版和图表设计美化,申报人应持之以恒地修改提升申请书的质量;

3)用高质纸张打印,图表可彩色打印,使申请书臻于完美。

三、几点说明

1、通过省社科规划办初审的项目申报书,视为校课题立项,社科处将给予2000元至3000元资助。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把相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位老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2、各学院应在2021年1210日前,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摸底调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社科处彭洁。

3、请申请者根据自己申报的学科,依托相关学院统一申报,社科处原则上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4、对2022年正式申报中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社科处将及时发布信息。


来源: 发表日期: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