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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7年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办字[2007]2号),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已开始受理申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设立了《课题指南》。《课题指南》只是提示课题的研究方向或范围,而不是具体的科研课题,申请人在确定课题名称的时候可参考课题指南,也可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针对当前教育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杜绝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否则,须有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作推荐人,或由设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2、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限填报一人。一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请办法及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活页》。
    3、报送材料:申请书一式3份,匿名活页一式6份(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中若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则视为无效材料。申请书和匿名活页电子版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直接报送社科处。《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申报一览表》(由单位填写)电子文档可通过学校办公网发送至社科处邓江锋邮箱。
    4、根据规定,每项课题须交纳评审费100元。
    5、申请人所在单位(学院或独立建制科研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可在社科处网站“管理文件”中查询)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以及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申请书第六栏“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中签字盖章。
     6、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20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将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1、 关于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2007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活页

          4、 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课题申报一览表

    
                                                     社科处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7-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