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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08年举行第二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5项,每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20项,每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5000元;提名奖25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首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以及Word电子版;《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需由所在单位盖章)1份。
     2.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截止日期
    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彭洁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修正案
          3、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4、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社科处
                                  二00八年五月四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8-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