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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社科类科研项目二00七年上半年 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独立建制科研机构:
    社科类科研项目二00七年上半年结题(鉴定)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已完成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和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社科类科研项目。
    二、结题办法
    1、科研项目的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原则上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办理。
    2、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南昌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认真做好上述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的有关工作。
    3、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结题条件者,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结题(鉴定)申请,并按科研项目的结项程序及要求报送结题材料。
    4、凡2007年6月底前到期尚不能结题的项目,须由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延期申请,经社科处审核同意后报请课题主管部门审批。
    5、申请结题(鉴定)的科研项目,其重要事项(研究内容、项目名称、成果形式、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等)的变更,须经课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已完成的最终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请书》相一致。
    三、结题材料的报送
    1、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南昌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认真审核并报送结题材料。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所需表格均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
    2、结题(鉴定)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22日。

    附件:
南昌大学文科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  



                                社科处 
                           二00七年六月七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7-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