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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对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急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依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申报课题。申请资助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
    2、《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综合性研究,第二类为分类研究。目的在于大致确定2008年度我国艺术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
申报综合研究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申报质量。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是否具有完成任务的条件等,认真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担保。
    7、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 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 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4份(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3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2、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  
           3、 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规划  
           4、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1983――2007)  
           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


                                                      社科处
                                               二00八年元月二十一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