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的通知》(赣教规划办字[2006]6号)要求,现将200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科)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和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规划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实行课题招标制度。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根据《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暨2006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跨学科课题,要根据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学科进行申报。
2、《课题指南》中列出的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即为研究课题名称,申请人可按题申报。这部分课题所列的内容要点是对研究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完成。会议评审课题的内容提示是供申请人选题时参照的领域和方向,申请人可按要求具体设计课题名称和内容;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会议评审课题。
3、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必须包括研究报告、论文。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尚未结题(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的教育学科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申报所需相关材料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请人须按填表说明及有关要求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于左册装订。
2、申报材料由学院和独立科研机构统一报送社科处,应报送的材料分别是:(1)国家重大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科)重大(重点)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以及电子文档。(2)其它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以及电子文档。
3、校内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江锋 联系电话:3969115
附件:1、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暨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3、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
4、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
5、
《国家社科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科)重大(重点)投标申请评审书》
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含活页)
社科处
200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