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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社科类科研项目二00八年上半年 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社科处决定启动二00八年上半年社科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已完成的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社科类科研项目。
    二、结题办法
    1、科研项目的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原则上以学院和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办理。
    2、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南昌大学社科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认真做好上述社科类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的有关工作。
    3、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结题条件者,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结题(鉴定)申请,并按《南昌大学社科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的有关规定准备结题材料。
    4、凡2008年6月底前到期尚不能结题的项目,须由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立项部门的要求,提出延期申请,经社科处审核同意后报批。
    5、申请结题(鉴定)的科研项目,其重要事项(研究内容、项目名称、成果形式、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等)的变更,须经课题立项部门的批准同意。申请结项的课题必须达到预期研究目标,最终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请书》相一致。
    三、结题材料的报送
    1、请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审核并报送结题材料。各类科研项目结题所需表格均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所有结题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按本通知附件4的规范要求用布纹纸装订成册。
    3、结题(鉴定)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10日。

    附件:1、 南昌大学社科纵向科研项目结项程序及要求  
          2、 研究报告体例  
          3、 最终成果简介体例  
          4、 结题材料规范要求


                                      社科处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