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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6年度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社科处决定启动2006年度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岗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申请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不含正高职称)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组织建立良好的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基础研究要在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应用研究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2、有在研各级各类纵向项目或已承担过校基金项目者不得申报;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
    4、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
    5、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分专著、系列论文和论文三类。结项成果若为系列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3篇论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结项成果若为论文,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省级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系列论文和论文的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专著一般为2―3年。
    二、资助强度
    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为:1500―3000元。
    三、申报办法
    申请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填表说明用计算机录入相关内容。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意见,确保申报质量。申报材料包括:
    (1)《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A4纸双面印制)。
    (2)《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以学院为单位填报,签字盖章,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申报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从2006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5日止,过期不再受理。要求以学院、独立建制科研机构为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邓江锋   电话:3969115 
    
    附件:1、 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 2006年度南昌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科处
                                               2006年11月20日
来源: 社科处   发表日期:200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