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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21﹞4 号,江西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学科分类

1.参评成果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2.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含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等)、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3个学科申报。

二、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凡本次参评成果,由申报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www.jxskw.gov.cn),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社会反响材料(匿名),最后提交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120M)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限120M)只能为PDF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等格式。

2)书面申报:各学院集中受理本单位的成果申报,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者须向本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统一采用胶装,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不论获奖与否,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各学院分类汇总本单位纸质材料后连同《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处成果管理与平台建设科,并将电子版《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社会科学处王环宇办公邮箱。

三、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3月20日—4月10日,各受理单位网上审核时间:4月10日—4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校内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410日(学校申报材料上报日期为415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环宇,联系电话:83969254。







社会科学处

2021年3月12日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