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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要求(2024年1月)

     一、申请结项方式及流程

1.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成后,可以随时申请结项。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采用网络申请及受理方式(http://www.jxskw.gov.cn/)。各类专项项目、基地项目结项仍按线下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使用“社会科学专家库(研究人员)信息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用户名为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和密码登录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发起结项申请”。若无注册的申请者,请先打开“专家库”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才能登陆管理系统。为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申请者登录“专家库”完善相关信息,认真阅读《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主持人)》(附件1),了解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后,再进行相关网上申请操作。

3.申请结项流程为:

(1)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在系统中填写上传提交,申请结项;结项材料包括:1.《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2.最终成果简介;3.项目如有变更,须附省社科基金办公室批复的《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变更审批表》;4.按项目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交的研究成果、领导批示等复印件。

(2)社科处网上审核;

(3)省社科规划办终审。未通过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网上提交结项材料。

4.提交上传结项系统的结题材料要求

  (1)以PDF格式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能超过8M。

  (2)必须上传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计财处和审计处加盖公章)。

  (3)如果项目成果中含有论文或著作,需上传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只能上传一个PDF文件。

  (4)成果是论文,上传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如果是多篇论文,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成果为著作的,上传著作的封面和目录,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上传的研究报告和领导批示,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有多项成果形式的,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5.结项材料上传或提交方式(2024年后新变化)

     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以系列论文结项的,将成果上传“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即可,无须提供纸质材料;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上传系统后仍须报送专著1本;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只上传结项审批书(标明获得领导批示情况)和最终成果简介,且线下报送所有结项材料2套

二、结项材料准备注意要点

(1)《项目结项审批书》,有经费资助的项目需计财处和审计处加盖公章;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成果的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 研究方法,学术创新;成果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影响。

(3)项目变更批复(项目如有变更,需附原已提交的变更审批表)。社科处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结题时提出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4)最终成果包括: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等。具体要求如下:

a)最终成果均需为立项以后完成的,并且与研究项目主题紧密相关。

b)项目相关成果(论文)复印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全文。不得以网络截图,CNKI网下载作为结项材料,不得以录用通知作为项目结项材料。

c)研究报告体例可参照博士、硕士论文体例撰写。研究报告一般项目不少于2.5万字,重点项目不少于5万字,重复率不超过30%。

d)专著或研究报告(目录中注明“成果名称、出版社和出版日期、使用单位”),系列论文(目录中注明“成果名称、刊物名称、刊物年期”)。

三、结题条件

1.项目研究成果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送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否则不予认定。在项目立项前已发表、出版或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送的成果等不得用于该项目结项。

2.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论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发表的文章总数不少于2篇。重点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的代表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板)及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上发表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的代表作在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及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

    (2)每篇论文不得少于2个版面,不少于3000字(报刊理论文章除外)。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不得作为结项条件。

 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会议论文集内的相关文章,可作为结项成果。其中,国际性会议论文视为核心期刊文章,全国性、区域性会议论文视为普通刊物文章。刊发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的论文,CSSCI辑刊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的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及新华网(理论频道)、人民网(理论频道)、 求是网(理论频道)、光明网(理论频道)、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网等中央级主流媒体上发表且有较大网络传播影响的理论文章可视为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刊物;在《江西日报》等省级党报理论版发表的文章和在《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中国青年报》等发表的理论文章结项时可视为北大核心刊物,一般报刊的理论版刊发的文章可视为普通刊物。

在外文期刊或出版社发表的论文、著作等须附该成果名称、成果摘要、出版信息等内容的中文翻译,论文须附检索证明。

3.以著作形式结项的成果,须已正式出版,并且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

4.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成果,重点项目必须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必须获得地(市)级主要领导(书记或市长)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科普类项目在研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围绕研究主题以“江西社科大讲堂”冠名开展至少1次讲座、讲演活动,并作为项目结题依据之一。

考虑到音乐、美术、体育、外语学科的特殊性,其以系列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译著、专业作品和参演项目等形式必须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可作为结项评定“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其他各类项目(年度项目除外)通过线下报送结项材料,纸质材料须按结项材料的顺序集中胶装成册报送2套,电子版结项材料以单位加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包含:《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简介,打包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附件:

1、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手册(主持人)

2、2024年修订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之前立项的用此表)

3. 2024年修订 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20年之后立项的用此表)

4、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封面

5、项目最终成果简介文本格式

来源: 发表日期: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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