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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2024)

    一、课题结题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应完成材料提交(2至3年,以个人申请书上规定时间为准),最长可自动延期一年,超期将撤项。

2、项目研究完成后(一般要满2年以上,如2022年课题最早可以2024年申请结项)教师可申请结项,按照省教育规划领导小组最新工作提示,2024年起,社科处每年四季度集中办理结项上报省教育规划办,一般采取会议鉴定形式。(要申请当年结项的老师建议分别在11月30日前上交材料)。

二、课题鉴定条件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所有立项课题完成后,除符合免于鉴定条件者外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课题鉴定须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完成申请书所承诺的课题成果,并完成该课题研究报告。

2、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者应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在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课题研究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注明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唯一标注)[如: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重点课题“加入WTO对江西高等教育模式的影响及其对策”(17ZD001)];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立项者应单独署名在教育类中文期刊公开发表一篇与课题研究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注明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唯一标注)。

三、结项需要提交的材料

1、《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表》(见附件2)一式3份,会议鉴定结束后,将鉴定专家意见汇总填入鉴定意见栏中,并签字;申请免于鉴定的,在填写《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表》时,注明免于鉴定理由。

2、其他结项材料按以下顺序及统一封面格式(见附件1)胶装1套:

(1)《课题申请书》;

(2)研究总报告(包含文献综述、研究问题、研究假设、理论基础、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参考文献等,附录内容:插图列表、表格、列表、调查问卷等)。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段落标题自拟,字数要求:重点课题不少于15000字,一般课题不少于10000字。

(3)论文成果(目录中注明成果名称、刊物名称、刊物年期)(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

(4)如果是免鉴定的请提供免于鉴定的证明材料以及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3、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稿(论文类成果可使用PDF或CAJ格式)。

四、免于鉴定的条件

最终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重点课题,其最终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二等、省部级一等以上奖励。上述奖项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般课题,其最终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上述奖项指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及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奖励。

2、课题研究成果主体部分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并附有基本材料和证明;获省部级党政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发表3000字以上的相关经验报道或研究报告。

3、一般课题主要成果在北大版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以上主要成果课题负责人均应为第一作者。

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经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将作为自动撤项处理。



附件:1.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封面

      2.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表

      3.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要求

来源: 发表日期:2022-11-16